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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8
2022.088月17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办理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到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当事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没有劳动合同,该局拒不受理。通过和该局工作人员努力沟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该局暂予受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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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8月15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代理一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该案当事人在未参与前案诉讼的情况下作了连带责任担保人,后发现前案有错误,自己又被强制执行,遂引撤销之诉。担保有风险,介入须谨慎。本案案情复杂,可能涉嫌虚假诉讼,为认真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点赞,感谢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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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22年8月15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第二看守所会见涉嫌强奸罪上诉人X某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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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22年8月15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第二看守所会见涉嫌强奸罪上诉人X某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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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22年8月12日下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就F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给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进行第二次阅卷。该案是贵港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终结,贵港市检察院经审查后将案件移送港北区审查起诉,诈骗罪变更为职务侵占罪,辩护人与港北区检察院主办该案的检察官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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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8月12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办理Z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犯罪案到桂林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该案涉及命案积案,必须慎之又慎,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前段时间因北海疫情,桂林市第二看守所暂停会见,11日到桂林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又遇线路故障,12日上午再到看守所,只开放两个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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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22年8月12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贵港市平南县看守所会见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被告人F某某。疫情原因,需要先在看守所办理会见手续后,再到离看守所有3、4公里外的派出所远程视频会见,疫情下,辩护律师会见有很多不便,不过能会见总比不给会见好。本案目前该案经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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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22年8月8日-12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桂林市中院参加了涉嫌诈骗等罪被告人T某某一案的开庭审理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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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22年8月8日-12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桂林市中院参加了涉嫌诈骗等罪被告人T某某一案的开庭审理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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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22年8月11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南宁市铁路运输检察院人参加Q某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的第二次开庭庭审活动。庭审活动从上午10:00开始到中午13:50结束。因当事人提出其被捕后侦查人员利用其家庭情况威逼利诱其作出不实供述等,法院通知侦查人员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