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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2024年5月30日,龚振中律师在办公室接待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曹平教授

2024年5月30日上午,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曹平教授到本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参加与指导工作,龚振中、吕岳阳律师等一行人给曹教授介绍律所的相关历史,双方对学术及日后工作进行了深度交谈。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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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2024年5月27日,龚振中律师在上海第三中院开庭审理G某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一案

2024年5月27日下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在上海第三中院开庭审理G某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一案,公诉机关建议以走私珍贵动物罪判处一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罚金1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

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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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2024年5月27日,龚振中律师到上海市看守所准备会见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的被告人G某

2024年5月27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到上海市看守所准备会见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的被告人G某,因其已提走开庭而无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

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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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2024年5月24日,龚振中,黄露仪律师到广东金桥百信(南宁)律师事务所参加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辩护逻辑”的法律培训

2024年5月24日下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黄露仪律师到广东金桥百信(南宁)律师事务所参加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辩护逻辑”的法律培训,凡邱祖芳律师主讲,龚振中律师与谈。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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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2024年5月22日,龚振中、吕岳阳律师在办公室与G某某沟通就其涉嫌组织考试作蔽罪一案的辩护意见

2024年5月22日下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吕岳阳律师在办公室与G某某沟通就其涉嫌组织考试作蔽罪一案的辩护意见,争取作出不起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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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2024年5月22日,龚振中律师在来宾市看守所医区会见了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被告人L某某

2024年5月22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在来宾市看守所医区会见了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被告人L某某,协商辩护方向,为辩护工作做好充足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

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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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2024年5月21日,龚振中、吕岳阳律师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交换G某某涉嫌组织考试作蔽罪一案的辩护意见

2024年5月21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吕岳阳律师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交换G某某涉嫌组织考试作蔽罪一案的辩护意见,争取作出不起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

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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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2024年5月31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到永福县看守所会见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上诉人L某某

2024年5月31日下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到永福县看守所会见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上诉人L某某,与其交换上诉的辩护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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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2024年5月30日,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曹平教授到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参加与指导工作

2024年5月30日上午,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曹平教授到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参加与指导工作,龚振中、吕岳阳律师等一行人给曹教授介绍律所的相关历史,双方对学术及日后工作进行了深度交谈。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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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2024年5月27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在上海第三中院开庭审理G某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一案

2024年5月27日下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在上海第三中院开庭审理G某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一案,公诉机关建议以走私珍贵动物罪判处一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罚金1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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