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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9月14日上午,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李某某,为其涉嫌集资诈骗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一案的一审阶段的庭审活动为准备。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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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9月10日上午,龚振中、韦皖子律师到广西大新县法院参加了涉嫌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被告人沈某某一案的第二次开庭的庭审活动。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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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9月9日下午,龚振中、韦皖子律师到广西大新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被告人沈某某。《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依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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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020年9月7日晚上7时30分,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培训楼第三阶梯教室灯火通明,100余名2018级法学院学生齐聚一堂,刑事法综合实务课正式开讲!这标志着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与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合作项目正式落地!点击文字查看详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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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020年9月7日,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以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老师的身份在学院开设的《刑事实务课程》(共计54节)于今晚开课。课堂上同学们认真专注、踊跃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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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八月份动态点击文字查看详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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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9月2日下午,龚振中律师到五一路协和医院会见了涉嫌非法经营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并正式代理了本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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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020年9月1日,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韦端宁律师到广西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会见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当事人,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充分了沟通了辩护意见,并为犯罪嫌疑人申请了精神病鉴定。【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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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8月31日上午,龚振中律师、韦端宁律师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涉嫌职务侵占罪的上诉人杨某某,为其争取二审轻判。《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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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8月29日上午,龚振中律师到五一路协和医院特殊病区会见了涉嫌非法经营罪、妨害信用卡罪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其同意委托和争取取保候审。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