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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24年3月15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龙芹芹(实习)律师到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件的上诉人W某某的二审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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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24年3月11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欧喆(实习)律师到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L某某一案重审的庭审活动,效果很好,预计能够认定防卫过当成立、判处10年以下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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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24年3月6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等人在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参加J某某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的一审庭审活动。因为检察院临时将L某的下线由22名追加到33名,需要延期审理,变更起诉书,辩护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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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24年3月5日全天,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等人在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参加J某某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的一审庭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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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24年2月29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吴某某、金某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的听证会,龚振中律师认为,“本院认为”不能作为执行依据。最高法院案例: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部分不能作为执行依据最高法院案例:判决书中的&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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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24年2月23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欧喆(实习)律师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人民法院参加了L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品退税罪案件的再再一审的庭审活动,进行了法庭辩护阶段的审理活动。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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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24年2月22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欧喆(实习)律师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人民法院参加了L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案件的再再一审的庭审活动,进行了证据的举证与质证,主要是合同诈骗罪部分。下午,进行本案的法庭辩护阶段的审理活动。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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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24年2月21日全天,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欧喆(实习)律师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人民法院参加了L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品退税罪案件的再再一审的庭审活动,本日进行了证据的举证与质证,主要是骗取出口退税罪部分。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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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24年2月20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吕岳阳(实习)律师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参加了涉嫌受贿罪和行贿罪的被告人L某某的再一审的庭审活动。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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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24年2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所龚振中律师到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参加了L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品退税罪案件的再再一审的庭审活动,本日进行了法庭发问与证据的举证与质证,主要是骗取出口退税罪部分。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