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
手机浏览
登录/注册

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11

2021.11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广西灵山县法院参加了H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九个罪的庭前会议及会见

2021年11月10-11日,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广西灵山县法院参加了H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九个罪的庭前会议,并到灵山县看守所会见了其本人,双方就开庭事宜和辩护意见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

会见

09

2021.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到崇左市看守所会见涉嫌受贿罪的F某某

2021年11月09日上午,龚振中律师到崇左市看守所第一次会见涉嫌受贿罪的F某某,其案件已由监委移送到崇左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双方就本案的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沟通。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

会见

03

2021.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律师到广西灵山县看守所会见了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九罪一案的被告人H某某

2021年11月3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律师到广西灵山县看守所会见了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九罪一案的被告人H某某,并到县检察院阅卷补充材料,与主办人交流辩护意见。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般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

会见

29

2021.10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在平果市看守所会见了涉嫌虚假诉讼罪的被告人韦某某

2021年10月29日上午,龚振中律师在平果市看守所会见了涉嫌虚假诉讼罪的被告人韦某某本人,其不认罪认罚。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

会见

26

2021.10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涉嫌猥亵儿童罪的C某某,

2021年8月26日上午,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涉嫌猥亵儿童罪的C某某,其被南宁市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继续委托龚律师作为二审阶段的辩护人提出上诉,双方就二审辩护的意见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沟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

会见

25

2021.10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律师到广西灵山县看守所会见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告人H某某

2021年10月24-25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律师到广西灵山县看守所会见了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串通招投标罪等罪名一案的被告人H某某,并再次到县检察院阅卷,与主办人交流辩护意见。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1款),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

会见

19

2021.10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律师到广西灵山县看守所会见了涉嫌串通招投标罪一案的被告人H某某

2021年10月18-19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律师到广西灵山县看守所会见了涉嫌串通招投标罪一案的被告人H某某,并到县检察院阅卷,与主办人交流辩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

会见

11

2021.10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韦皖子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涉嫌聚众斗殴罪的石某

2021年10月11日下午,广西南宁刑事律师韦皖子、韦端宁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涉嫌聚众斗殴罪的石某,属侦查阶段的第一次会见。石某是未成年人,详细向石某了解案发的经过、到案送看情况、是否有自首等等情节,向石某解释涉嫌罪名、未成年涉嫌犯罪、刑事案件各阶段的流程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沟通石某的想法和意见,

会见

11

2021.10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韦皖子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涉嫌强奸罪的项某

2021年10月11日上午,广西南宁刑事律师韦皖子、韦端宁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涉嫌强奸罪的项某,属侦查阶段的第一次会见。详细向项某了解案发的经过、到案送看情况、是否有自首等等情节,向项某解释涉嫌罪名、刑事案件各阶段的流程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沟通项某的想法和意见,分析有利点和不利点,是否有相关涉及的

会见

08

2021.10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关凯元到广西灵山县看守所会见涉嫌串通招投标罪一案的被告人H某某。

2021年10月8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关凯元实习律师到广西灵山县看守所会见了涉嫌串通招投标罪一案的被告人H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

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