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C某某担任某县县长、县委书记后,H某某到某县发展,时常参加C某某与某县干部的聚餐等活动,某县相关干部得知H某某与C某某关系密切。2011年,H某某因业务往来与某县人民医院副院长X某某结识并交往,X某某得知H某某与C某某关系密切。X某某请托H某某向C某某推荐自己担任某县人民医院院长,H某某
一、案情简介周某某因涉嫌诈骗委托四川省卓安律师事务所何冰冰律师团队辩护二、辩护思路1.指控龙某支付给周某的7万元是立案公关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排除该费用是民航项目费用开支的合理怀疑,该笔费用事实不构成诈骗罪。2.周某收取宋某萍3.5万时并没有诈骗的主观犯意,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接受请托
2022年7月24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姚振宇律师办理F某个人刑事合规案件,目前已办结。(根据相关法规,详细办案过程不予公开)
案情简介Y某酒后驾驶,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机关认定其存在逃逸情节。辩护思路针对是否逃逸情节进行辩护,争取改判。办案过程办案过程中,石大海律师、李辰君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Y某,并且与家属多次沟通,听取Y某本人意见,拟定辩护思路,认为起诉书中并未指控其存在逃逸情节,一审判决认定其具有逃逸情节错误。
2022年4月22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姚振宇律师办理成都某公司企业刑事合规案件,目前已办结。(根据相关法规,详细办案过程不予公开)
案情简介检察机关指控Y某挪用公款619.1万,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110余万元。一审判决挪用公款罪有期徒刑九个月。辩护思路总的辩护意见:原判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Y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1.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为单位谋取利益的,不构成公款私用2.关于出借对象的事实认定错误
2022年4月24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姚振宇律师办理Z某个人刑事合规案件,目前已办结。(根据相关法规,详细办案过程不予公开)
2022年4月24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姚振宇律师办理F某个人刑事合规案件,目前已办结。(根据相关法规,详细办案过程不予公开)
案情简介检察机关指控Y某挪用公款619.1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110余万元。辩护思路本案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认定犯罪嫌疑人尹建平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证据不足,且适用法律错误,本案涉及的610万元系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9.1万元系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借贷。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尹建平利
2022年5月18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姚振宇律师办理L某个人刑事合规案件,目前已办结。(根据相关法规,详细办案过程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