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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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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2021年至2022年6月,L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明知售卖的药品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文件而生产的药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将药品销售给不特定人群。二、辩护思路(一)从犯罪事实而言,其整体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二)L某在与J某等的共同犯罪中,起作用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