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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杀人罪,艾述洪律师为周某成功辩护,一审终获无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4-12-29 00:00:00 浏览:5673次 案例二维码

涉嫌故意杀人罪,艾述洪律师周某成功辩护一审终获无期徒刑

关键词: 故意杀人

本案承办律师:艾述洪

一、【案例简述】——被告人周某,女,2013年9月17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宜宾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7日被执行逮捕,于2014年7月3日被宜宾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13年9月14日晚,被告人周某与被告人钟某某共谋杀害被害人杨某某,以达到两人在一起生活的目的。2013年9月14日晚,被告人钟某某在被告人周某的指引下找到被害人的住处,钟某某与周某共谋,让周某先回房睡觉并将门虚掩,以便钟文强进入。次日凌晨,被告人钟某某进入房间后,用匕首向睡在床上的杨某某腹部连刺两刀,杨某某惊醒后起床,被告人钟某某又用甩棍殴打杨某某,杨某某抓紧被子遮挡反抗,被告人钟某某继而用匕首在杨某某身上乱刺制其当场死亡。2013年9月15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钟某某用被子、书等物品盖住被害人尸体,并浇上白酒焚尸后跳离现场。

二、【辩护思路】——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依照《刑法》第232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周某与钟某某共谋杀害被害人,手段残忍,情节严重,完全有可能判处死刑。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艾述洪律师作为周某的辩护律师,认真研究了案情,多次与被告人和承办检察官、承办法官沟通,对案情有了清晰的辩护思路,并在之后的庭审中提出以下辩护思路:

(一)被告人周某犯罪之后,主动投案自首,悔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破案侦查,总体而言,社会危害性较小。

(二)从被告人周某的主观心态来看,周某没有杀害被害人杨某某的主观故意,不能认定周某犯故意杀人罪

(三)从被告人周某犯罪前后表现来看,周某系初犯,没有犯罪前科,恳请合议庭对被告人周某从轻处罚。

(四)案发之后被告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害人家属也希望合议庭能够对被告人周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五) 从被告人的目前家庭现状来看,被告人是独生子女,被告人现在还有不满一岁的婴儿。被告人已经深陷囹圄,被告人之夫已遇害,倘若法院再判处被告人严重刑罚,存在的后续诸多问题将对这个家庭是毁灭性的打击。

三、【处理结果】——法院采取了本案辩护意见并对被告人周某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被告人对于艾述洪律师所做的努力表示感激并认可了一审判决。

四、【办案体会】——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不要因为一己之私就剥夺他人的生命,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家庭的不责任。身为律师,无论你的当事人犯了什么罪都应时刻保持理性,从法律的角度,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首要,积极地当事人争取法律上的从宽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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