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合同编号:2016卓安刑辩字第 号
案卷编号:(2016)卓刑字第14号
关键词:职务侵占
承办律师:艾述洪
一、【案情简介】
2013年3月,张某因资金需求找到XX小贷公司业务员Z某,准备向公司借款400万,使用期限为一个月,Z某提出每月按3.5%收取利息,并要求现付一个月的利息,张某将利息转入Z某个人账户,分三次共计支付利息339600。Z某按3%的月息支付给公司,差额为81600元。
二、【辩护思路】
通过会见Z某之后,艾述洪律师向Z某了解了案件经过,查阅了全案卷宗的材料,认为证明Z某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超出0.5%的利息为Z某和张某的私下约定,并没有侵占公司规定的3%的利息,Z某不构成。
本案中证明Z某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Z某构成职务侵占罪。
三、【辩护效果】
检察院采纳了艾述洪律师的意见,依法对Z某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四、【办案随笔】
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应抓紧时间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相关案情,并积极与办案人员沟通交换意见,针对具体案情提出法律意见,才能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金融力量也逐渐壮大,由于民间金融的利息较高,便有人以此为生财之道,但随时都要控制好自己的行为,让生财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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