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郑某,男,1970年8月11日出生于四川省华蓥市,因涉嫌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于20125月9日被滁州市公安分局抓获,次日被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非法买卖、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于同年6月5日经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二、办案过程
艾述洪律师接受二审委托之后,积极准备再审申诉工作,与当事人和家属沟通,了解案件的情节:积极与侦查、检察机关沟通,多次亲赴安徽会见当事人,查阅本案全部卷宗,为其争取到公正的判决。
三、办案结果
2013年4月18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判处郑某11年;但在艾律师介入案件之后,为其积极准备再审申诉工作,提出了新的证据,最终成功促成申诉事宜。
四、办案心得
从鉴定意见等科学证据的程序和实体入手,对证据进行质疑,是依法对原判决所认定证据进行质疑的有力途径,也是启动二审的利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