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刘某涉嫌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罪,卓安团队律师为其积极辩护

发布时间:2021-01-15 10:35:39 浏览:3630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3年4月9日,公安机关在对武侯区某某路某房间进行检查时,查出一起赌场,被告人费某、袁某、刘某在该赌场内负责赌场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为参赌人员提供上下分服务。此外,该赌场提供有一房间供赌客休息,并为参赌人员提供毒品冰毒供吸食。

二、办案过程

在刘某被逮捕后,其家属于2013年5月20日委托了艾述洪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艾述洪律师随即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并精心准备辩护词为刘某辩护。

三、辩护思路

1、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的定性没有异议,但刘某在犯罪过程中明显居从属地位,起次要、辅助的作用,且情节轻微,应当认定为从犯,对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2、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证据没有达到切实、充分的标准,存在诸多合理疑点,罪名不能成立。

3、综合全案,即便认定被告人刘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也应当认定为从犯,对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4、被告人刘某具有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综合予以考虑。

四、办案结果

成都市武候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两罪并罚,最终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五、办案心得

承办律师在接到当事人亲属的委托后,在成都市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刘某,详细了解了全案,积极为被告人刘某辩护。在庭审,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刘某未参与容留吸毒的犯罪,在开设赌场罪中系从犯,且其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不深,系初犯,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作为辩护律师,如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不断去努力和思考的!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