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0年7月被告人杨某某与王某某(已判刑)采用破环手段翻墙进入某公司所有的电信基站,盗得该基站铜芯线、铜鼻、钢排等物,在逃离现场时王某某被护线队员当场挡获。经鉴定涉案铜质电线及钢质配件价值人民币2281元。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到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本案中杨某某主观恶性较小,系,并在归案后委托家属积极予以代为支付赔偿赔偿款,请求法院罪轻判决。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杨某某犯,判处三个月,并处人民币3000元。
五、办案心得
本案承办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之后,积极查阅相关资料,收集证据材料,向法院提交代理意见等材料,积极为杨某某辩护,其行为得到委托人及其家属的认可,他们对律师服务也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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