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李某某涉嫌盗窃罪,卓安团队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

发布时间:2021-01-19 15:11:32 浏览:2750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1年6月12日,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市某小区车棚内盗走被害人彭某价值人民币2241元的电动车,后被民警抓获归案。

二、办案过程

家属委托后,律师立即会见李某某,安抚其情绪,并询问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和办案机关进行了沟通,在对案件有了全面的了解之后认为李某某系临时起意,又无前科,情节非常轻微,尽量为其争取免于刑事处罚。

三、辩护思路

李某某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归案后主动退赃,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在量刑情节上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办案结果

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办案心得

情节轻微,从减轻方面考虑,如果能够免于起诉更好,如果不能就尽量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判处较少有期徒刑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