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0年3月13日倪某因涉嫌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年4月19日被速捕,羁押于看守所。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12月6日以贩卖毒品罪起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11月1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
二、办案过程
本案案发后,倪某的家属于2010年4月6日委托了艾述洪律师,艾述洪律师先后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向检察院、法院积极调取相关证据,精心准备辩护词,出席庭审为倪某辩护。
三、辩护思路
认罪态度较好,平日为人友善,社会危险性低。
四、办案结果
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倪某,缓期两年执行,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五、办案心得
本案涉案毒品1000余克,承办律师在接到当事人亲属委托后,承受了较大压力,在两年时间里,承办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倪某多达十次,详细了解了全案,为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在承办律师的多次努力下,法院最终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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