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委托人的亲属周某因在成都市青羊区清水河附近实施数起抢夺行为,于2010年1月21日因涉嫌被青羊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并于次月26日被青羊分局执行逮捕。3 月8日周某委托卓安团队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到看守所会见了周某,在办案过程中,分别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相关办案人员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就嫌疑人相关情况向其就读的某学院班主任等进行了解。为了促成嫌疑人尽量从轻、减轻处罚,承办律师还多次与受害人沟通,并最终争取到受害人谅解嫌疑人,并出具了谅解书。
三、辩护思路
被告人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赃物已经退还、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对被告人应当从轻处罚。第二次抢夺行为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判决周某犯抢夺罪,判处 8个月,并处 1000 元。
五、办案心得
全力为当事人考虑,委托人及家属对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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