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2 年5月18日至2012年6月16 日期间,被告人曹某某分别窜至该校男生宿舍室盗取多名被害人手机、电脑。经估价,被盗物品及现金合计人民币45410元。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到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被告人曹某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犯罪后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不深,系初犯、偶犯,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等从轻或减轻量刑情节,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建议适用。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普某某犯判处二年,缓刑三年,并处人民币 8000元。
五、办案心得
法院最后采纳了艾述洪律师的大部分辩护观点,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缓刑,实现了良好的辩护效果。作为辩护律师,如何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在法律和实际操作的层面上更好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不断去努力和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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