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H某某与甘孜州某县委原书记C某某均为某某县某某镇人,同为某某镇“初 87 级”同学,读书期间两人关系密切。2007年,C某某担任甘孜州某县副县长后,H某某主动与C某某取得联系后频繁在成都等地聚会、娱乐。2008 年以来,C某某安排H某某先后在多个银行办理银行卡为C某某代持非法收益,以及代持商人赠送的小轿车。在C某某担任某县县长、县委书记后,H某某多次利用其与C某某之间的亲密关系,通过X某某职务行为的关照,先后为商人Y某某、H某、Z某三人在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项目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先后多次收受Y某某、H某、Z某等三人所送现金共计590万元,涉嫌利用影响力。本案目前已审理终结。
二、办案过程
H某某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于2020年8月8日被巴中市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11月8日延长留置期限3个月。经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1年2月5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2月14日被逮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通江县人民法院审判本案。四川事务所艾述洪、优秀青年律师张龙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担任本案被告人辩护人为其开展辩护工作,接受委托后随即展开阅卷工作,并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详细了解案情,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被告人转达家人的嘱托。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向承办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辟护意见,为后续的法律服务做好充足的准备。
三、办案结果
被告人H某某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六年,并处人民币70万元;被告人H某某所退违法所得共计48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追缴被告人H某某违法所得110万元,上缴国库。当事人服从判决,表示不上诉。
四、办案心得
对辩护律师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诉讼的效果好案件编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代理律师诉讼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并对案件在诉讼阶段的胜利助一臂之力。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同时积极主动的与承办检察官、法官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内容,而更多的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赢得相对较好的便利条件,对于案件本身也可以取到很好的辩护效果。
始终贯彻本人的将“无罪推定”置入我的骨髓,流趟在全身的血液里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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