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1年5月,W某(未成年)与被害人(未成年)通过社交软件确立恋爱关系,双方自愿发生了性关系,之后被害人家长报警,W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相关事实。
二、办案过程
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杨巽律师多次与W某所在的村委会积极商讨帮教措施,制定帮教方案。同时,杨巽律师通过与W某的会见对其进行疏导、教育、感化,并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法律意见。考虑到W某家庭的特殊情况,杨巽律师亲自驱车百余公里为W某递送衣物,并代表W某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转达歉意,最终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2021年7月,经申请,W某成功变更强制措施为,杨巽律师亲自前往看守所接W某回家。
三、辩护思路
被告人W某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与被害人之间系恋爱关系,且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W某主动投案,到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具备自首情节;W某所在村委会出具专门帮教方案,愿意对W某采取系列帮教措施;W某到案后真诚悔罪,认罪认罚,并获得被害人谅解。
四、办案结果
对被告人W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12个月。
五、办案心得
对于未成年被告人,应该尽可能的进行疏导、教育、感化。不管是法律援助案件还是其他案件,作为辩护人,我们都应该全力以赴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每个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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