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199几年(具体时间不详),被告人祁某的母亲为其购买了比实际年龄大12岁的名为“祁XX”的户口。2005年11月,祁某以“祁XX”名义在某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参保并逐年缴费。2015年祁某申请退休,同年10月1日开始享受退休养老保险待遇。直至2021年3月案发,祁某共领取养老保险金76672.41元,并于公安机关立案前全额退缴了已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另2010年,祁某因随军安置为某县档案局工勤人员。2019年4月30日,“祁XX”户口被公安机关注销。
二、办案过程
祁某涉嫌诈骗金额达7万余元,经过多方了解和推荐,祁某委托了艾述洪律师团队作为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艾述洪律师及其所在团队介入案件后,经过全面查阅、仔细分析卷宗 证据材料后,制定了有效的辩护方案。律师团队多次就本案的辩护方案及其他关键性问题与祁某依法充分沟通交流,并在辩护过程中,多次向检察院、法院相关承办人员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积极努力维护祁某的合法权益。庭审过程中,艾述洪律师、张龙律师在法庭调查的发问环节,结合对本案中相关案件事实、量刑情节及法律适用问题,详细地向祁某进行了发问,并在随后的质证环节对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在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相关事实及量刑情节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交锋,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最终法庭在短暂的休庭合议后,采纳了律师团队提出的部分意见,判处祁某一年,二年。祁某当庭对于法庭的判决予以认可并表示服判不上诉。
三、办案结果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四、办案心得
刑事辩护不应只是一份职业,它也应该有情怀,有担当。作为一名刑辩人,在每一件案件中 竭尽全力、不轻言放弃,力争取得好的辩护结果,不仅是回馈当事人、家属给予的理解信任,同时也是为依法治国及良好法治环境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刑罚是残酷的,而刑事法律服务却可以是温暖的。每个律师都是一个光点,汇聚之后便能成为璀璨的法治星河。四川事务所愿用一点星光,让法律照在人们心中,让法律更有温度,让刑事法律服务更加充满温暖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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