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2年1月,X某欲与醉酒后的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反抗未能发生实质的性关系。
二、办案过程
卓安团队杨巽律师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经会见了解到,X某在案发后通过朋友Q某得知被害人已报案,之后警方到案发现场将X某抓获。因Q某担心自己被牵扯进去,于是要求X某删除彼此的聊天记录,而X某也未将知道警方会到来而在原地等待的情况告知办案人员。此后,杨巽律师与Q某取得联系,发现Q某并未删除其和X某的聊天记录,于是向Q某收集了证言并向检察院提交X某可能构成自首的新证据。检察院对杨巽律师的意见予以认可,让公安机关对Q某进一步调查取证,最终对X某提出的量刑建议。
三、辩护思路
X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其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结合类案检索情况,考虑到X某母亲在疫情下需要照顾、孩子需要抚养教育的特殊情况,对X某适用缓刑更能体现司法的权威与温情,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X某犯,判处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五、办案心得
在办案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并提交对当事人可能构成减轻、从轻情节的有利证据,对证人取证要注意至少两名律师在场,注意取证风险的把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