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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某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杨巽律师为其辩护,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3-03-31 17:42:39 浏览:2490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W某因无证运输液化气在高速路上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而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工作,在会见当事人并充分取得其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W某在事故发生后其第一之间拨打119消防电话,并积极协调后方车辆向后退让,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因本案未造成人员伤亡,W某具有自首情节,其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结合其社会危险性,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

四、办案结果

检察院对W某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五、办案心得

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首先第一时间前往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度。嫌疑人家属往往因为侦查阶段的保密要求,无法获取案件的真实情况,若律师不对案件进度加以核实,则可能错过案件的办理期限,丧失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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