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L某因涉嫌帮助信息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工作,在会见当事人并充分取得其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根据会见了解,L某在主观上并不明知他人利用了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依法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使涉嫌犯罪,结合其社会危险性,符合“两高两部”《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综合考虑中央关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本案的侦查进展等因素,辩护人认为可以对L某依法适用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
四、办案结果
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对L某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五、办案心得
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首先第一时间前往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度。嫌疑人家属往往因为侦查阶段的保密要求,无法获取案件的真实情况,若律师不对案件进度加以核实,则可能错过案件的办理期限,丧失为辩护的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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