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X某因涉嫌被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工作,在会见当事人并充分取得其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根据会见了解,涉案公司涉及的AB贷业务虽然可能涉嫌新型套路贷,但并非所有的业务均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X某对于经手的业务均是明确告知客户贷款流程,主观上不存在非法占有财产的故意。即使涉嫌犯罪,结合其社会危险性,符合“两高两部”《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
四、办案结果
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对X某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五、办案心得
对于可能涉及民事欺诈的案件,更应审慎评判其法律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28日制定《关于充分发回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明确规定,“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特点,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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