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1年某月至某月期间,Y某为赚取钱财,通过“telegram”聊天软件与上线取得联系,后与上线约定,上线向其提供“料子”(指的是包含姓名、手机号)和荐股话术单,其将“料子”和荐股话术单出售给他人,他人成功邀请一个客户进入指定的股票微信群,Y某支付他人费用,上线支付Y某费用,Y某从中赚取差价。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工作,在会见当事人并充分取得其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指控Y某向他人出售“料子”的数量和获利情况仅有Y某的供述,无其他证据印证,本案明显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退一步讲,即使可能构罪,其中存在部分非真实信息的料子也应当扣除,结合Y某供述和辩解等行为对于查明主要犯罪事实有重要意义,Y某即使构罪也符合不起诉条件。
四、办案结果
侦查机关撤回起诉,检察院决定解除对Y某的措施。
五、办案心得
接受委托后便第一时间与承办人取得联系,明确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虽然等待的时间漫长,但最终取得理想结果,说明一切的等待都是值得。除了结果,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做好客户体验也是非常重要的,相信我们的陪伴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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