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嫌疑人S某在互联网上查找“资金盘”平台漏洞后,编写软件盗取“资金盘”内用户的账号密码,通过卡商提供相应的银行卡进行提现。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会见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认为综合全案证据均不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即使构成犯罪,结合其具备、坦白、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真诚认罪悔罪等情节,具备宣告的条件,对其已无继续羁押的必要。
四、办案结果
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同意对S某变更强制措施为。
五、办案心得
在审查羁押必要性时,应当注意区分羁押理由和存在羁押理由的事实、涉嫌犯罪的事实和存在羁押理由的事实。对于可能判处缓刑或者已被羁押的期限可能超过判决刑期的案件,一定要积极申请承办单位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争取早日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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