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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杨巽律师为其辩护获检察院阶段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4-01-23 18:01:21 浏览:2764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嫌疑人S某在互联网上查找“资金盘”平台漏洞后,编写软件盗取“资金盘”内用户的账号密码,通过卡商提供相应的银行卡进行提现。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会见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认为综合全案证据均不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即使构成犯罪,结合其具备从犯、坦白、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真诚认罪悔罪等情节,具备宣告缓刑的条件,对其已无继续羁押的必要。

四、办案结果

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同意对S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五、办案心得

在审查羁押必要性时,应当注意区分羁押理由和存在羁押理由的事实、涉嫌犯罪的事实和存在羁押理由的事实。对于可能判处缓刑或者已被羁押的期限可能超过判决刑期的案件,一定要积极申请承办单位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争取早日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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