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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H某涉嫌盗窃罪,河南通都律师事务所王润泽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4-05-28 15:06:49 浏览:2057次 案例二维码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4年49号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盗窃罪

结果:不起诉

亮点:医学实习生犯罪;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

焦点:盗窃造成多名被害人财物损失;2年内实施4次(当事人承认5次,1次警方未认定)盗窃行为;造成被害人共计2860元财物损失。

封面语:医学实习生H某多次盗窃,造成多名受害人财物损失,通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润泽律师介入后,当即对H某本人以及盗窃事件进行深入了解,使其盗窃的真实主观意图得以呈现,最终在遵循法理的基础上做出合乎情理的辩护,使H某成功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

当事人在医院实习期间,从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在市区4次盗窃自行车,经价格评估,被盗四辆自行车总价值2860元,被公安机关抓获。要求委托律师。

 

、办案过程

(一)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详情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H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对案件后期发展方向进行研判。考虑到盗窃次数多,后期起诉的概率较大;

(二)为让当事人创造从轻处罚条件

为了表示当事人真诚认罪悔罪,让当事人到红十字会捐款2000元;

(三)提前及时向检察机关沟通案情

结合H某实际情况,紧扣其作为即将毕业的医学院大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表现优异,而且并准备考研,有成为国家有用人才的远大抱负。如果被起诉,无论对当事人对社会都是极大损失,从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结合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故建议检察院能对当事人做出不起诉。

 

、办案思路

(一)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的动机并不是为了钱财,而是沉迷对自行车的兴趣爱好,其根源在于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行为严重性认识不足;(二)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低,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事后能真诚认罪悔罪,积极对被害人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至红十字会捐款2000元。以上均能体现H某真心悔过,痛改前非的诚意和决心;(三)犯罪嫌疑人作为未毕业医学院大学生,在学校和医院实习期间一贯表现优异,且准备参加研究生考试,在所学领域继续深造,不出意外,学成将能更好地造福于患者,服务于社会。培养一位肩负社会责任的人才需要国家和家庭投入相当的成本,H某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低,主观恶性较小,而一旦起诉,那么将彻底使当事人前程尽毁,这一结果对社会对国家都是为不利。故建议对H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案结果

XX检察院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H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悔过、取得被害人谅解情节,同意对H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4年4月16日,XX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某检刑不诉〖2024〗X号),决定对H某不起诉。

 

、办案心得

     此案因当事人多次盗窃,而且携带作案工具液压钳作案,故包括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等很多专业法律人员,包括自己都认为当事人会被起诉。但经过看卷仔细分析,发现当事人盗窃自行车纯属爱好及对法律认知的淡薄,其主观恶性并不大。特别是当事人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学的是医学麻醉专业,在校表现良好,有上进心,准备考取研究生。且在医院实习期间就能够独立操作,已经是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一旦被起诉,对当事人个人及国家、社会都是损失。最终说服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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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某涉嫌盗窃罪,河南通都律师事务所王润泽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4年49号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盗窃罪

结果:不起诉

亮点:医学实习生犯罪;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

焦点:盗窃造成多名被害人财物损失;2年内实施4次(当事人承认5次,1次警方未认定)盗窃行为;造成被害人共计2860元财物损失。

封面语:医学实习生H某多次盗窃,造成多名受害人财物损失,通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润泽律师介入后,当即对H某本人以及盗窃事件进行深入了解,使其盗窃的真实主观意图得以呈现,最终在遵循法理的基础上做出合乎情理的辩护,使H某成功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

当事人在医院实习期间,从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在市区4次盗窃自行车,经价格评估,被盗四辆自行车总价值2860元,被公安机关抓获。要求委托律师。

 

、办案过程

(一)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详情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H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对案件后期发展方向进行研判。考虑到盗窃次数多,后期起诉的概率较大;

(二)为让当事人创造从轻处罚条件

为了表示当事人真诚认罪悔罪,让当事人到红十字会捐款2000元;

(三)提前及时向检察机关沟通案情

结合H某实际情况,紧扣其作为即将毕业的医学院大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表现优异,而且并准备考研,有成为国家有用人才的远大抱负。如果被起诉,无论对当事人对社会都是极大损失,从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结合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故建议检察院能对当事人做出不起诉。

 

、办案思路

(一)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的动机并不是为了钱财,而是沉迷对自行车的兴趣爱好,其根源在于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行为严重性认识不足;(二)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低,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事后能真诚认罪悔罪,积极对被害人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至红十字会捐款2000元。以上均能体现H某真心悔过,痛改前非的诚意和决心;(三)犯罪嫌疑人作为未毕业医学院大学生,在学校和医院实习期间一贯表现优异,且准备参加研究生考试,在所学领域继续深造,不出意外,学成将能更好地造福于患者,服务于社会。培养一位肩负社会责任的人才需要国家和家庭投入相当的成本,H某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低,主观恶性较小,而一旦起诉,那么将彻底使当事人前程尽毁,这一结果对社会对国家都是为不利。故建议对H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案结果

XX检察院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H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悔过、取得被害人谅解情节,同意对H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4年4月16日,XX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某检刑不诉〖2024〗X号),决定对H某不起诉。

 

、办案心得

     此案因当事人多次盗窃,而且携带作案工具液压钳作案,故包括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等很多专业法律人员,包括自己都认为当事人会被起诉。但经过看卷仔细分析,发现当事人盗窃自行车纯属爱好及对法律认知的淡薄,其主观恶性并不大。特别是当事人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学的是医学麻醉专业,在校表现良好,有上进心,准备考取研究生。且在医院实习期间就能够独立操作,已经是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一旦被起诉,对当事人个人及国家、社会都是损失。最终说服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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