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L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北京伦辉律师事务所韩永青团队为其辩护,获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4-06-04 11:58:47 浏览:1129次 案例二维码

罪 名:销售假药罪

结 果:不起诉

亮 点:构成销售劣药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

焦 点:假药与劣药的区别

案情简介:L某某因销售过期药品被公安局抓获,以销售假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接受委托后韩永青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情和证据,提出刘某新所售药品应认定为劣药而非假药,构成销售劣药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经过与主办检察官的多次沟通.

案件结果:最终辩护意见被采纳L某某最终获不起诉。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