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职务侵占罪”是一回事吗?
3337次播放 2021-10-19
讲个很有意思的事儿,大家知道什么是温和腐败吗?
这是一个贪官的发明,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以、判处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 他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他那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腐败。 赵仕永在被立案之前都不认为自己做好事收钱是犯罪行为。我只能说赵仕永这个法律意识淡薄啊,像他这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是受贿罪。赵仕永这种办好事主动索取财物的行为更是比一般受贿严重的行为,具有更大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 另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也是受贿罪。 作为公职人员,更应该清楚工作上的红线,切勿钻进贪腐的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