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罪撤诉案件
无罪撤诉是指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被告人所能获得的理想结果的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法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确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宣告被告人无罪,宣告审理终结。 而另一种情况是指在审判阶段中,经过控辩审三方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梳理,或者是基于法律适用问题,公诉人认为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一般情况下,法院均会同意公诉人撤回起诉,案件即宣告终结。
无罪撤诉是指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被告人所能获得的理想结果的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法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确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宣告被告人无罪,宣告审理终结。 而另一种情况是指在审判阶段中,经过控辩审三方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梳理,或者是基于法律适用问题,公诉人认为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一般情况下,法院均会同意公诉人撤回起诉,案件即宣告终结。
无罪撤诉是指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被告人所能获得的理想结果的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法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确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宣告被告人无罪,宣告审理终结。
而另一种情况是指在审判阶段中,经过控辩审三方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梳理,或者是基于法律适用问题,公诉人认为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一般情况下,法院均会同意公诉人撤回起诉,案件即宣告终结。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们可以看到,证据和法律适用对案件的最终结果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当事人欠缺专业的法律知识,不能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在认真查阅卷宗,与被告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发现指控证据存在的问题,分析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并在庭审中充分阐释辩护观点,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意见,同公诉人进行有效的辩论。
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的律师们,除了科班出身、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外,还有大量有公、检、法从业经历或高校教授兼职的律师,他们凭借自己深厚的专业功底,出色的辩护技能,在大量案件中实现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其中包括为数不少的无罪、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案
件。机构律师就曾成功办理过王某某强奸案、黄某某诈骗案、熊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李某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等多起无罪案件。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在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过程中,为了帮助更多的律师提高刑辩技能,庭立方综合导师们多年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研究,针对刑事庭审,开发了《出庭律师高级培训班》、《法庭发问技能》、《法庭质证技能》、《法庭辩论技能》、《重大量刑情节辩护技能》、《毒品犯罪案件辩护技能》、《经济犯罪案件辩护技能》、《死刑案件辩护技能》等一系列广受欢迎和好评等课程,全国各地近万名律师通过学习这些课程而受益。
法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我们所有的奋斗,就是要实现一个法治的世界,一个和谐的世界。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社会,无论立法制度还是司法制度,都必须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们要坚守公平正义的信仰。
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汇聚了全国各地的优秀刑辩律师,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驾轻就熟的职业技能,专业尽职的工作态度,特别是知名刑事专家指导,高校教授、法学博士、前公检法工作人员协作办案,将理论与实践、经验与个案深度融合,只为您做最好的辩护。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精准匹配专业刑事律师,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让符合庭立方标准的刑事法律服务抵达中国的每一座城市,守护每一个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管委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研究员(刑法研究基地主任)、广西经济法学会研究员(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5年,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数十名被告人经过龚律师的辩护,获得撤案、不捕、不诉、缓刑、无罪或二审重大改判、死刑立即执行改为死缓等; 龚律师著有《我做律师这些年》、《我做死刑案件这些年》、《刑事辩护类案检索指南》、《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等著作。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65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5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6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企业(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马子伟,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贵州绥阳人,中共党员 【工作简历】 1997年至2003年某地检察院反贪、侦监、民行部门工作 2003年至2014年 云南德和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5年 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2015年11月至2023年4月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2023年5月至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合规战略中心主任 【学校】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160班)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1届) 【社会职务】 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北京市东城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 数字瀛和全国合规专业委员会主任 公安部全国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 中合合规研究院副院长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监督员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专家律师 贵州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人员 贵阳市政法委专家委员会委员 贵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 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乌当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 贵州省金融消费纠纷调处中心特约调解员委员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外导师 贵州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合作导师 【团队业务】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商事诉讼、公司合规体系建设、公司治理、商事犯罪辩护 【专业擅长】 公司合规治理、高管刑事风险防范、商事犯罪刑事辩护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石大海,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五部部长,前中国民营500强公司法务,三级心理咨询师,助理社会工作师。 石大海律师以“用态度影响生命,用专业捍卫生命”为执业信条,潜心为委托人着想,采取各种灵活策略和多样的办案方案,以实现争议解决。办理的案件为当事人依法争取到多个取保候审及不起诉。 石大海律师深知,每一个身陷纠纷的当事人都想又快又好的解决纠纷,必急委托人所急、想委托人所想,忠诚于委托人的托付,以高素质、高效率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实现当事人利益,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忠赢团队)
广东省深圳市
任忠孙律师,1969年8月出生,资深刑事律师 。曾在教育、党政部门工作,担任过副处级领导职务。200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5年担任律师至今,现为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卓建刑事法律部主任,卓建合规研究院院长,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主任以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职。执业以来,创建了卓建忠赢律师团队,秉承“忠人之托、致力于赢”的精神,竭力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可视化、人性化”的优质法律服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过一千件,所办案件或被评为省(市)年度经典案例,或在粤港澳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其中,不乏公安部督办的大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