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故意杀人案件多为“一对一”杀人案。此处的“一对一”区分于“一对一”证据的概念。特指作案现场仅有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因为被害人已经死亡,直接证据仅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夫妻相杀多发生于具有私密性的共同居住空间内,通常缺乏目击证人,对于案发过程的描述仅有作案者单方面的口供,因为共同居住,所以在中心现场提取的指纹、血迹、毛发、足迹等痕迹难以区分系共同生活期间遗留还是作案时产生,增加了定罪的难度。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除了先天证据不足造成的固有缺陷外,取证人证据意识不强,收集证据不细致、不及时也是导致证据链条不完整的原因。到了审查起诉环节,诉与不诉,对承办人而言都是如山的压力。如不将案件中存在的疑点、矛盾点逐个排除,一旦迫于各方面的压力贸然起诉乃至判决,极易造成冤假错案。
审查此类案件,检、警双方都需要提高取证意识,侦查机关要重视第一次出现场、调查走访的细致性,避免出现漏取证据事后无法弥补的重大失误,检察机关要提高提前介入的比率,在侦查展开伊始就以起诉标准来进行布局,同时也要熟悉案件证据链条如何织补,定案证据存在的疑点如何排除。在审查起诉环节有效引导侦查,保证及时、全面的补充证据,为将来的庭审调查做好准备。
夫妻间故意杀人案“类案”证据模板
高之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一、尸体检验
①伤口的生活反应判断(判断是生前伤还是死亡后形成的伤口);
②自伤与他伤的判断(从伤口的深浅、走向来分析,必要时申请法医鉴定);
③手术创口与作案创口的区别与认定(便于准确认定伤口的深浅、刀数,用于混同责任中的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④区分救治伤与行为伤(心肺复苏导致的肋骨断裂、骨折,伤口扩创等,判断有无介入因素);
⑤勒痕、掐痕等机械性损伤形态特征,溺水、烧伤等特征(勒痕交叉点、呼吸道、眼睑血色等,可以建议法医说明或复核);
⑥伤情与作案工具特征吻合度分析(创缘钝或锐、创管深与浅,砍伤、刺伤等);
⑦是否伴随擦伤、挫裂伤(帮助分析死亡前是否有拖拽、摔倒等经历,印证言词证据细节);
⑧全程录音录像,检察机关派员参加。
二、现场勘查
全面提取现场痕迹物证,必要时进行复勘,解决现场勘查中采集的痕迹物证总量较小、质量较差、种类较单一的问题。
①门窗是否完整(判断是否存在第三人入侵作案,防止冤假错案);
②现场的足迹、血痕、皮屑、毛发等生物物证的提取和比对分析、作案凶器的位置状态、分布特征拍照及绘图(加强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的协作,多种痕迹信息、法医学证据组合运用,对命案现场进行科学分析与重建);
③有无打斗、反抗的痕迹;
④尸体衣着特点、附着物(毛发、皮屑、微量物质),尸体的位置及姿势(有无蜷曲、失禁、趴卧、侧卧、平躺、头、脚的朝向、有无反抗、防备);
⑤物证和痕迹的提取(凶器、血迹、足迹、毛发、指纹、生物物证等)对血滴滴落时形成的运动轨迹进行拍照固定,对现场的手足印、工具痕迹、枪弹痕迹等进行提取;
⑥尸体周遭痕迹物证的角度、分布与朝向,判断是否发生位移,确定尸体发现地是否为第一现场;
⑦勘查洗手台、淋浴房、浴室毛巾是否残存血迹;
⑧现场烟头、饮料瓶的提取和DNA数据检验。
⑨全程录音录像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
三、视听资料
①多渠道调取试听资料(私人家庭中安装的监控录像、指纹防盗门监控录像、居民小区内的监控录像、电梯内的监控录像);
②作案车辆、附近停放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多在车内作案,驾车抛尸等案件中起作用);
③银行ATM机视频(嫌疑人作案后取现逃匿,调取后多用于印证作案时间);
④视听资料的提取程序规范,标明是原件还是复制件,原件存放于何处,侦查人员、所有人、见证人签字等;
⑤校对视听资料的显示时间,防止出现监控视频系统时间未校准而导致的视听资料存储显示的时间与实际时间出现误差的情形,影响将来审查起诉、庭审质证中对该证据的采信。如遇到无法校对的,侦查人员需在所有人、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对提取过程录像,并在制作说明中进行表述,再由侦查人员、视听资料所有人、见证人签字确认;
⑥对视听资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
四、电子数据
①调取或恢复手机内容(短信、聊天记录、微博记录、电子支付、交易等记录);
②网络搜索记录(现实案例中常有案发后上网搜索类案、尸体处置、如何逃避、刑期刑种等);
③电脑内容、电子邮箱内容;
④结合WiFi连接信息、手机GPS信息挖掘嫌疑人行动轨迹,综合分析其是否在场的信息;
⑤调取电子数据要审核是否两人调取,是否录像,是否有见证人。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等。
五、作案动机
①走访邻居、亲友,同事,对夫妻关系恶化的原因进行多方面了解,查找具体诱因(殴打、吵架、患病、经济困难等);
②从手机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的调取和恢复来印证是否存在第三者、财务困难、虐待、巨额保险等;
③找到疑似第三者,做针对性询问;
④对死因、伤口特征进行鉴定,防止出现将自杀当作他杀的误判。
六、鉴定意见
①现场血迹的DNA检测;
②生物物证的调取和同一性比对;
③作案凶器与创口的特征比对,所提取的血痕、指纹、生物样本的鉴定;
④现场唾液、分泌物、尸体指甲缝残留物,尸表附着物的鉴定;
⑤现场造痕、承痕的鉴定。
附:证据审查口诀图表
七、电子数据口诀表
数字化形式 二人来进行
负责人批准 介质要封存
数据要完整 出庭来作证
不能辨真伪 那就用不成
现场勘查口诀
现场勘查要摄像,携带执法记录仪;
重要物证要提取,目录或清单附卷里,3项签字要整齐(持有人 / 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见证人);
现场搜查做笔录(搜查笔录),物品清单列分明(提取过程和制作方法),3项签字要整齐;
物品全部手套取,收集之后封袋里,移交物品手续齐,移送鉴定要注明,指纹、足迹不忘记,生物物证很神奇,现场痕迹不漏提,现场走访嘴要勤,监控视频和手机,一定提取别忘记,该做鉴定要鉴定,不能鉴定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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