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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成战律师点评:老人因三次在超市偷排骨被挂牌示众

2021-07-15 15:48:30   6309次查看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毛成战律师

 

首先明确一点,盗窃任何财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也是违反道德的。其次要根据盗窃的数额来确定是构成刑事犯罪,还是治安违法?以安徽省为例,盗窃数额达不到2000元的,可以结合盗窃情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进行相应罚款并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盗窃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根据《刑法》即可构成盗窃罪。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盗窃数额达不到2000元,但是盗窃次数在2年内达到3次的,也依然构成盗窃罪。

本案中,老人盗窃排骨的价值是非常低的,远远达不到公权力需要介入的标准,虽然盗窃次数达到了3次,但是综合本案情况,也依然是情节比较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店家损失也不大,再加上老人年龄较大,民警只对老人进行口头教育也是合理合法的。

而关于店家“偷一罚百”的告知是无效的,店家也无权对于盗窃者进行罚款,因此老人家属拒绝接受罚款的行为是合法的。

对于超市将老人“挂牌示众”的做法是违法的侵权行为,即使是在老人同意的情况下,也侵犯了老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有悖法治和文明。

看到这里,很多人也会为超市打抱不平,被偷了东西,难道还不能教训一下盗窃者吗?当然可以了,但是必须通过正确的途径,本案中,店家首先可以要求老人返还排骨或者支付相应价款;第二今后可以采用电子设备防盗;第三如果老人今后还有类似的行为,必须要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严惩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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