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樂業?唯有安居。
居者,立於土地之上矣。
小者,土地是我們的安生立命之所。
大者,土地關系到國運民生。
土地,不可謂不重要!
歷史上每壹次的重大變革,無不是和土地制度的改革息息相關。
土地作為我們最重要的財產,同時也是國家賴以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土地的雙重屬性,決定了加諸於土地上的權力(利),不僅有私人的權益,而且還有政府的行政控制。
私人對土地的利益和與政府對土地的行政控制,有時並行不悖,有時則可能互相影響。
而正在經歷著公法與私法大融合的現行法律制度,又深刻影響了土地行政管理的公法與土地權屬流轉的私法的大融合。
這樣的融合中,呈現出了公法與私法之間,妳中有我,我中有妳的交叉現象。
這就是我們今天所面臨的新挑戰。
行政訴訟與民商事訴訟的交叉案件,可謂集公法與私法之難度,陡然攀升!
福律閣土地訴訟團隊,歷經春秋,臥薪嘗膽,終於完成了土地交易企業合規的七章真經,誠摯奉獻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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