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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玩爱好者应提防“古董局中局”诈骗套路

2021-11-02 16:15:12   4320次查看

“收藏讲缘分,心急必上当”这是收藏圈流传的一句俚语,近些年来诈骗的类型的趋近多元化,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将罪恶的爪牙伸向了古玩收藏圈。

作为收藏爱好者的您是否接到过这些电话:“张大千敦煌画未面世作品,私人收藏,举世无双。”、“我们是某某收藏协会,诚邀您参加我们于xx年xx月xx日举办的拍卖会,届时将有多位名家之作进行拍卖”等。尤其是最近流行的钱币收藏圈,很多犯罪分子以卖假币和炒作为目的,成立评级公司,然后将高端币以及高仿币放入自家定制的盒子里卖掉,真所谓一本万利!还有将收来的真币替换成高仿的假币,经过所谓的“评级”程序之后再还给客户,绝大部分是分辨不出来真假的。

【典型案例】

2019年起,被告人舒某某、赵某某、苏某某等十五人受雇于禹某、陈某等人,先后入职某尚文化公司,冒充古董、藏品拍卖中介,使用统一话术模式,以帮助被害人拍卖古董为由,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诈骗被害人的钱款。2020年4月,某尚文化公司搬迁至某铭大厦,变更公司名称为鼎某文化公司,并以上述相同手段继续实施诈骗。

宋某、黄某、孙某等十一人又先后来到鼎某文化公司帮助实施上述诈骗行为。其中,王某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刘某、唐某某、邓某某为公司市场部的总监;吴某某为公司的股东,持有1%的股份,并负责管理公司后勤,收集客户信息;李某某冒充鉴定师;舒某某、赵某某、张某等二十人为公司市场部的业务员。

根据现有被害人提交的报案材料、转账记录和收据,统计全案被害人共73人,诈骗金额达人民币210余万元。

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等二十六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九个月二十日不等,并处罚金五万元到二千元不等;同时,责令上述二十六名被告人在60万元至2000元范围内退赔给本案被害人。

【常见类型】

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想将手里的藏品卖出高价的心理,让被害人相信自己的藏品可以顺利卖出百万、千万的价格,一步步套取被害人信任,引诱被害人不断投钱,在被骗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常见的古玩收藏的诈骗类型:

1.犯罪分子会冒充各类收藏协会的名义,印制邀请函邮寄各地,称将举办拍卖会并留下联络方式。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以预先交纳评估费、保证金、场地费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入指定帐户。

2.冒充文物登记单位的名义,让文物主配合进行各种备案操作,比如缴纳确真鉴定费用,确真登记备案费用等。

3.包装公司,确定目标对象,以夸大藏品价值的方式不断诱导被害人将藏品带到或邮寄到公司进行鉴定,谎称藏品已经被外国买家看中,但要办理相关备案、出关手续等,骗取受害人支付高额服务费用。

【云善提醒】

其实,真正权威专业的文物鉴定机构屈指可数,且文物登记单位系国家文物局指定的下属文物机构,并未委托任何一家体质外的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古玩行业专业性极强,因此近年来电信诈骗分子在不断翻新花样过程中,抓住某些藏家对古玩一知半解却又希望“一夜暴富”的心态,衍生出了以鉴定、拍卖古玩为名的电信诈骗手法。

在此,云善律师提醒大家:古玩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如果真心喜欢古玩,那么请务必记住以下几点:

一看资质,要选择正规交易平台;

二看估价,要对藏品价值有理性认知;

三看收费,要理性支付前期费用。《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第十条规定,不于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平台以展览费、检测费、出关费等各种名目收取前期服务费,一定要理性消费,切勿因轻信藏品会高价拍卖,而不在乎几千几万元的服务费,从而落入骗子圈套。

如果真的喜欢古玩收藏,一定要多学多听多看,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轻信、不轻易交易,谨防“套路拍”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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