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构成劫持船只、汽车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目的是使已交付使用的交通工具(如船只、汽车)发生倾覆、毁坏,必须是实施了破坏船只、汽车的行为,并因其破坏行为而足以使船只、汽车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或者已经发生倾覆、毁坏的后果。单纯劫持公交车开往指定地点,意图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等目的,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构成劫持船只、汽车罪。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劫持公交车是否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拨打4000-148-149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