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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审判的不理想,二审还有机会吗?

2024-07-07 09:10:05   1036次查看

有人在后台留言,咨询这么一个问题: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一审判处八年,二审上诉还有希望改判降低刑期吗?

有没有希望,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给出论断的。

1.首先不知道你的这个案件究竟是什么案件,也不清楚案件的证据究竟是否扎实,所以不太好判断上述到底有没有希望。

2.既然你想到了上诉,说明至少对于一审的结果是不满意的,但是究竟哪一块不满意,依据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比如究竟是对事实的认定有错误,还是一审判决对于证据的认定任务错误,又或者是因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答案不一样,二审采取的策略就不可能一样。

随之而来的结果,也就会有很大的不同。

 

3.即便当事人对于结果很不满意,但是还要具体分析一下,结果对于案件本身而言,究竟是不是合适。

如果,现在的结果,相对于案件本身的证据而言,已经是最好的结果,那么即便当事人不满意,上诉也没有任何价值。

甚至还会有适得其反的效果,比如可能引起检察院的反感,导致检察院直接提出抗诉。

这会导致一个更坏的结果——上诉之后不仅没有减刑,还有可能因为检察院的抗诉造成加重处罚。

4.这就会引出第4个方面的问题,刑事案件的上诉会不会导致加重处罚?

一般情况下不会导致加重处罚,因为“上诉不加刑”,是刑事案件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但是有时候也会有例外。

这个例外就是——检察院认为一审的量刑偏低,或者因为一审时已经选择了认罪认罚,那么,一旦被告人选择上诉,检察院一方就很有可能选择抗诉。

只要检察院一方选择抗诉,这个刑事案件就有可能打破上述不加刑的底线——有可能会加重处罚。

5.如果经过具体研究之后,发现这个案件一审量刑确实比较偏重,那就有必要选择上诉。

原因很简单——上诉不加刑。

 

而且也不需要缴纳上述费用,既然如此,为何不赌一把呢?

就像有些人说的那样——人还是要有点梦想,万一实现了呢!

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如果感觉自己的坚持是对的,那确实有必要再坚持一下。

6.如果,你有这份信心,那么,提前祝贺你一下!加油……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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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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