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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系统:为什么说“靠谱”是对一个律师的最高评价?

2024-09-01 10:32:03   433次查看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说“靠谱是对一个律师的最高评价”。

想想还确实是如此。

那为什么说“靠谱”是对一个律师的最高评价呢?

实际上,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解释这个问题——

1. 专业性足:

靠谱的律师,通常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他们在办理案件时能够遵守法律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因此能得到客户和同行的认可。

 

而且这帮人喜欢学习、热爱学习,甚至以终身学习为最终目标,每天不学习、不进步,都觉得这一天是浪费了。

相反,有一帮人或许有点不靠谱。

他们基础知识不扎实,但是也不愿意学习,总喜欢投机取巧走捷径,觉得一步一个脚印太慢了。

这样的人,就很难得到客户和同行的认可。

2. 诚信度高:

靠谱的律师,通常具备高度的诚信度,他们在处理案件时能够坦诚、真实地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不会隐瞒案件的实际情况或给客户虚假承诺。

他们在处理案件时也能够遵守职业道德,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因此而得到客户和同行的信任。


 

比如,有律师接手一件二审刑事案件,委托手续办理好,律师函也开好了,和法官预约见面时,法官告知案件结果已定,改判减刑三年。

此时,律师应该如何做呢?

直接给委托人报喜讯?貌似也行,委托人或许还会感激涕零,觉得这个律师太厉害了,刚委托一天,案件就能解决,简直神了。

而这个律师却直接告诉委托人:案件结果已出,不用委托律师,过来拿走律师费。

这是傻呢?还是诚信度高呢?

反正委托人觉得这个律师挺靠谱,后来又陆陆续续给律师介绍了不少案件。

3. 责任心强:

靠谱的律师,通常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他们在处理案件时能够全力以赴,尽力为客户争取最好的结果。

 

他们在处理案件时也能主动承担责任,及时沟通、解决案件中的问题,对案件处理结果能够负责,因此得到了客户和同行的尊重。

一个负责任的律师,所有工作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为了让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绝不会只会为了自己的表演,而搞砸当事人的事,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伤害。

而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靠谱吗律师或许会不惜和办案人员撕破脸,毕竟有些办案人员为了和稀泥,有时会不惜损害当事人的利益,靠谱律师此时会挺身而出,让那些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胎死腹中。

有些人为了破案,不惜违法甚至犯罪,比如殴打嫌疑人,或者违法使用戒具,此时有责任心的律师,就会坚决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为了破案而刑讯逼供,貌似有点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感觉,用犯罪的方法打击犯罪,貌似也不是多么高尚,更不值得提倡。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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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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