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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被告人L某某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发布时间:2021-07-21 18:17 浏览:3074次 动态二维码

            2021年7月21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被告人L某某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是指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发布消息,自今年7月1日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为期6个月。 据介绍,专项活动主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轻罪案件羁押率过高、构罪即捕、一押到底和涉民营企业案件因不必要的羁押影响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以及羁押背后所反映的以押代侦、以押代罚、社会危险性标准虚置、羁押必要性审查形式化等问题。 专项活动确定选择三类重点案件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包括: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办羁押案件、涉民营企业经营类犯罪(经济犯罪、与职务行为相关犯罪等)在办羁押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在办羁押案件。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专项活动旨在确保各个羁押环节准确适用、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在有效减少不必要羁押、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依法保障被羁押人人身权利的同时,推动实现以社会危险性条件为重点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并在专项活动推进过程中健全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将“少捕慎诉慎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位检察官办理的每一个羁押案件中。(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0多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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