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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上诉人L某某涉嫌Z诈骗罪一案的庭审活动

发布时间:2022-04-13 21:51 浏览:1962次 动态二维码

2022年4月13日下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上诉人L某某涉嫌Z诈骗场罪一案的庭审活动。

       下午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围绕F某某否构成诈骗罪,就本案事实、在案件证据以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发问、质证),法庭给控辩双方充分时间发表控辩意见。辩护人通过精心 的设计近五十个小问题对L进行发问,让上诉人L某某详细陈述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对一审定罪量刑所采信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特别提出:本案定案的关键书证只有复印件(一审时已经提出要求公诉方出示原件,未出示)没有原件,也未经上诉人进行辨认;一审采信同案人(另案处理)《刑事判决书》认定第二起诈骗事实和诈骗数额,并未经过举证质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上诉人 的诉讼权利,严重影响本案的定罪量刑,程序违法。

    庭审活动从下午3:30开始到下午6:00因看守所收押原因休庭,第二次庭审另定时间。二审一般不开庭,在疫情严峻的情况下,二审能开庭已经实属不易,能给控辩双方充足的时间发表意见,给主持本案庭审的审判长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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