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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胡思跃律师到修文县法院提交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审判阶段第二轮书面辩护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31 15:52 浏览:2586次 动态二维码

2022年5月31日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胡思跃驱车到修文县法院提交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审判阶段第二轮书面辩护意见,交流沟通案件定性辩护意见。 此次辩护意见提交的主要目的在于重点向承办法官阐明本案贵州某某房地产公司为弥补资金缺口,而在未取得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的情形下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违规预售房屋,收取定金、首付款、维修基金以及购房款的行为应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提供了类案判决书供承办法官参考,以期为接下来的定罪及精细化量刑辩护打下沟通交流基础。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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