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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尹伟军律师前往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放火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涉恶案件的上诉人L某某继续出庭辩护

发布时间:2023-01-18 14:43 浏览:2280次 动态二维码

2023年1月18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尹伟军律师前往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放火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涉恶案件的上诉人L某某继续出庭辩护。昨天下午休庭半天,今天上午继续开庭,主要法庭辩护阶段。前两天的庭审的法庭调查的法庭发问、质证环节,今天上午法庭辩护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发表各自意见。辩护人提出了:一、本案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问题。二、恶势力的认定以及共同犯罪的问题。本案不是恶势力犯罪,一审认定构成恶势力犯罪的认定缺乏证据证明,不具备恶势力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不符合软暴力认定的标准,达不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软暴力提到的: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三、本案一审所采信的证据,没有遵循刑事案件证据裁判规则,主要定案的关键证据是言词证据,对客观性证据、对上诉人有利的证据没有采信。四、各罪的辩护意见。一审认定上诉人9起犯罪事实,但大部分上诉人均未直接参与,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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