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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7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深入学习律师出庭统一着装规范

发布时间:2024-06-14 16:27 浏览:684次 动态二维码

2024年6月7日,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广西律师协会的号召,组织全体律师深入学习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规范律师出庭着装的通知》(桂律协〔2024〕38号)文件精神,以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增强律师执业责任感,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在执行主任黄露仪律师的主持下,此次学习会议重点解读了司法部《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司发通[2003]32号)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会议强调,律师出庭着装不仅是职业形象的体现,更是对法律职业尊崇感的维护。

学习会上,黄露仪执行主任指出,律师在出庭时必须着全国统一的律师出庭服装,并佩戴律师出庭徽章,这是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律师对法庭的尊敬和重视,即使实习律师还不是律师,也应在开庭时着正装。

此外,会议还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进行了深入学习,明确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包括但不限于忠于宪法、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尊重同行,公平竞争等。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表示,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出庭着装,提升自身职业素养,以更加专业、规范的形象出现在法庭上,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通过此次学习,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展现了其对提升律师职业形象和执业规范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体现了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高度重视。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有数十起死刑改判为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成功案例;著有《我做律师这些年》、《我做死刑案件这些年》、《刑事辩护类案检索指南》、《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等。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65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5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6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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