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5-01-03 15:14 浏览:157次 动态二维码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皖子、韦端宁、尹伟军、陈冠超、吕岳阳律师办理的某涉恶寻衅滋事犯罪案件,经有效辩护获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结果。
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公安局在2024年11月14日以L某某等四人组织村民阻拦他人砍伐拉运木头等为由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将四人刑事拘留,并异地关押于合山市看守所。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皖子、韦端宁、尹伟军、陈冠超、吕岳阳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情况,辅导当事人相关注意事项。随后到公安机关沟通,了解到该案侦查部门已经初步定性为涉恶案件。
韦皖子、韦端宁、尹伟军、陈冠超、吕岳阳等律师在多次会见当事人的基础上,集体分析讨论研判,认为该案件涉及山地林权纠纷,应该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司法机关不应动用刑事手段强力介入。随后,向侦查机关提请变更强制措施为申请。
在侦查初期,侦查机关对取保候审申请不予同意。在刑事拘留届满时,将涉案的四人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尹伟军律师及时指导当事人家属收集到相关证据材料,协同其他律师一起前往检察院与主办检察官当面沟通,让检察官当面听取辩护人的专业意见,同时对收集提交的证据材料一一展示说明,要求检察机关逐一进行核实,客观公正处理案件。最终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对L某某等四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L某某等四人在冬至前一天获得释放,回家与家人团聚。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辩护工作将继续进行。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有数十起改判为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成功案例;著有《我做律师这些年》、《我做死刑案件这些年》、《刑事辩护类案检索指南》、《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等。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65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5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6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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