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百万级法律知识库
发布时间:1963-07-19 11:24: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婚罪是否亲告才处理的批复
(1963年7月19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月23日〔63〕法民字第38号关于处理重婚案件是否必须亲告问题的请示已收阅。本院认为重婚案件不属于亲告的范围,刑法草案最近的修正稿并没有规定重婚罪要亲告才处理。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法草案旧稿,认为重婚罪要亲告才处理,是不妥当的。请你们转告该院,在刑法草案正式下达试行前,不要在工作中加以引用。
此复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