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6-05-24
规则:被告人在受国家机关委派担任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本公司利润款的行为构成,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将该行为认定为向他人索取贿赂,构成,定性不当,应予纠正。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胡启能贪污案”,载《刑事审判参考》总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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