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100万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并处或者
相关法律规定,贪污、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以“数额巨大”论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被认定是“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依法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构成要件有:
1、贪污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该罪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单位的正常活动及职务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贪污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在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窃取、骗取或采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3、贪污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行为人直接故意,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为目的;
4、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