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天气总是时好时坏导致不少人都感冒了。有网友咨询,他因为感冒吃了不少的感冒药,但是却从不见好,去查了才知道,自己买的都是假药、劣药,那么,假药、劣药的定义是什么呢?庭立方小编特意咨询了有关假药、劣药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假药和伪药的定义
国家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规定 假药是指某些药品使用后,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损害的或虽无损害但使用后却达不到治疗目的而延误病情的某些药品。
劣药是指那些药品本身发霉、生虫、变质、变性,失去正常疗效却仍做为正常药品进行销售或给病人使用的药品。
对于假药、劣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有如下规定: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不相符的称为假药或劣药。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它种药品冒充此药品的称为假药。
3.未取得药品生产执照,不按国家药品质量控制私自生产的药品称为劣药。
4.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称为劣药。
综上所述,假药和劣药不符合国家药品规定,是不能使用的,食用者应引起注意,如果发现有卖假药、劣药者,为了消费者安全应当及时向国家机关举报。以上就是有关假药、劣药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果有关于假药、劣药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