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这句话就表明了犯错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不加以悔改,反而又知法犯法,而国家对于这种累犯,是会采取很强硬的法律措施的,那么什么才是累犯呢?下面就让庭立方小编告诉大家有关累犯司法解释的法律知识吧。
累犯司法解释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和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有关累犯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我国第356条的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作被判过刑,无论是什么刑,也无论什么时间之内,又犯刑法规定的关于毒品的犯罪的,都应从重处罚。这是刑法分则关于的特殊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对累犯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累犯应当在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累犯是在犯下一种刑事罪,并在服刑期间或者出狱后的一定期间内,又再一次或多次构成犯罪。刑法中对累犯都是进行从重处理,以上就是关于刑诉累犯司法解释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疑问的话,欢迎咨询庭立方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