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贿赂罪怎么判

发布时间:2017-09-25

一些人为了达到目的,以各种形式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某些意志薄弱的人在贿赂面前丧失原则,最终构成贿赂罪。那么贿赂罪怎么判,法律对贿赂罪怎么判有什么样的规定,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贿赂罪怎么判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贪污贿赂罪15.jpg

一、贿赂罪怎么判

有关贿赂犯罪刑法规定如下: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典型案例

云南"百房"院长涉嫌卖官 科主任价码为30至40万

最高人民检察院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情况。数据显示,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556件9636人。其中,最高检点名通报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某受贿案的具体情况,指出,2005年至2014年,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院基础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医生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

去年9月被查

在升职公示期间被举报

王某,在职博士,1957年9月生,18岁就参加工作。在近40年的工作生涯中,王某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医药系统工作。他从普通医生做起,后历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主任,龙云医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等职。

2014年9月11日,王某迎来自己仕途终结的“噩耗”。当天,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王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医院工作人员介绍,消息发布前一天(9月10日)还曾看到王某到医院上班,有员工看到王某于11时左右进入其办公室,但很快就离开了,之后便没再回来。

颇有戏剧性的是,当时的王某正坐等升迁。在其落马前的一个多月,即2014年7月29日,云南省委组织部曾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王某被拟任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当时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员工普遍都认为,57岁的王某将再升一步,从副厅升为正厅级官员。但是这份任前公示在8月4日截止后,便再无下文。

云南省委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王某在公示前并未发现存在问题,而是在任前公示期间被人举报后发现有问题的。云南省纪委在掌握一定线索和相关证据后,向省委组织部提出此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不再适合提拔任用。

任院长近十年

不仅收受房产还涉及卖官

根据最高检通报,王某的问题出在他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期间。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前身是云南省立昆华医院,创建于1939年。是云南省最早的中国人自办医院,当地人一直沿用旧习,称其为昆华医院。2004年,47岁的王某开始执掌这家医院的院长一职,长达十年。

一名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科室主任表示,王某受贿高峰期可能出现在新住院综合楼和安宁分院建设期间,“这两个工程体量巨大”。公开资料显示,新住院综合楼已于2011年7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是云南最大的住院大楼。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安宁分院又名“新昆华医院”,位于昆明市下辖的安宁市太平新区,于2010年开工,预计2015年年底完工。另一名医院内部人士表示,王某收受的100套房产不排除有一部分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区的昆华苑小区内,“这里是医院职工的集资房。”

微信公号“医学界杂志”此前披露,王某落马涉及经济问题,一是买官卖官,“据传一个科主任的价码为30万~40万”,二是大型设备采购、基建及药房等方面的腐败,据传王某是医院内部药店的主要受益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定要正确使用手中权利,切不做违法乱纪。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关于贿赂罪怎么判的知识介绍,相信大家对贿赂罪怎么判的知识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如果你有关于贿赂罪怎么判或者是其它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解答。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贿赂罪怎么判

发布时间:2017-09-25

一些人为了达到目的,以各种形式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某些意志薄弱的人在贿赂面前丧失原则,最终构成贿赂罪。那么贿赂罪怎么判,法律对贿赂罪怎么判有什么样的规定,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贿赂罪怎么判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贪污贿赂罪15.jpg

一、贿赂罪怎么判

有关贿赂犯罪刑法规定如下: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典型案例

云南"百房"院长涉嫌卖官 科主任价码为30至40万

最高人民检察院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情况。数据显示,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556件9636人。其中,最高检点名通报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某受贿案的具体情况,指出,2005年至2014年,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院基础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医生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

去年9月被查

在升职公示期间被举报

王某,在职博士,1957年9月生,18岁就参加工作。在近40年的工作生涯中,王某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医药系统工作。他从普通医生做起,后历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主任,龙云医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等职。

2014年9月11日,王某迎来自己仕途终结的“噩耗”。当天,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王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医院工作人员介绍,消息发布前一天(9月10日)还曾看到王某到医院上班,有员工看到王某于11时左右进入其办公室,但很快就离开了,之后便没再回来。

颇有戏剧性的是,当时的王某正坐等升迁。在其落马前的一个多月,即2014年7月29日,云南省委组织部曾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王某被拟任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当时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员工普遍都认为,57岁的王某将再升一步,从副厅升为正厅级官员。但是这份任前公示在8月4日截止后,便再无下文。

云南省委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王某在公示前并未发现存在问题,而是在任前公示期间被人举报后发现有问题的。云南省纪委在掌握一定线索和相关证据后,向省委组织部提出此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不再适合提拔任用。

任院长近十年

不仅收受房产还涉及卖官

根据最高检通报,王某的问题出在他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期间。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前身是云南省立昆华医院,创建于1939年。是云南省最早的中国人自办医院,当地人一直沿用旧习,称其为昆华医院。2004年,47岁的王某开始执掌这家医院的院长一职,长达十年。

一名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科室主任表示,王某受贿高峰期可能出现在新住院综合楼和安宁分院建设期间,“这两个工程体量巨大”。公开资料显示,新住院综合楼已于2011年7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是云南最大的住院大楼。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安宁分院又名“新昆华医院”,位于昆明市下辖的安宁市太平新区,于2010年开工,预计2015年年底完工。另一名医院内部人士表示,王某收受的100套房产不排除有一部分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区的昆华苑小区内,“这里是医院职工的集资房。”

微信公号“医学界杂志”此前披露,王某落马涉及经济问题,一是买官卖官,“据传一个科主任的价码为30万~40万”,二是大型设备采购、基建及药房等方面的腐败,据传王某是医院内部药店的主要受益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定要正确使用手中权利,切不做违法乱纪。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关于贿赂罪怎么判的知识介绍,相信大家对贿赂罪怎么判的知识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如果你有关于贿赂罪怎么判或者是其它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解答。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