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作为被告人,是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的。作为被害人,是可以委托相关的人员,担任自己的诉讼代理人,代理自己的相关刑事活动的。那么,律师是刑事诉讼代理人吗?为您辩护网的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
律师是刑事诉讼代理人吗
1、诉讼代理人一般是指民事诉讼的委托代理人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部份的代理人。
2、辩护人是指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委托的人。
两者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 对象不同:前者针对案件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3. 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承担
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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