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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再审发给哪些法院

发布时间:2017-10-03 17:31:13

在现实生活中,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其中确实有错误的,可以下达指令启动再审程序。那么,指令再审发给哪些法院呢?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指令再审发给哪些法院的知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请看下文庭立方小编为您介绍!

审判制度4.jpg

指令再审发给哪些法院?

再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下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再审所认定的事实,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撤销原判决的新判决。再审后作出的新判决,原来是第一审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原来是第二审的,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时中止原判决执行的裁定,因再审后作出新判决而失去效力。

综上,指令再审是发给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关于指令再审的详细介绍请看上文。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指令再审发给哪些法院的知识介绍,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请向庭立方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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